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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与教师资格考试公告(2)

发布于:2019-11-10 16:43    阅读次数: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①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永州市教育局、蓝山县教育局。其中,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蓝山县行政区域内的,认定机构须选择蓝山县教育局,其他申请人网上申报认定机构须选择永州市教育局。

②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1)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永州市教育局的,现场确认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5月5日—5月10日;

秋季批次:11月4日—11月8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湖南科技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收集申请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逾期不予受理。永州市教育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蓝山县教育局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蓝山县教育局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3)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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