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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茶陵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时间:2019-06-05 12:2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茶陵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参加“本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春季批次5月6日-5月7日

秋季批次11月4日-11月5日

(2)确认地点:茶陵县教育局师训股2。

(3)确认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③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就读培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五)有关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为茶陵县中医院。

2、与网报同一底版的1寸照片2张(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必须是A3纸双面打印。

4、非茶陵户籍但在本地工作的人员,须要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

咨询电话 茶陵县教育局师训股:0731-2206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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