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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为中小学招生划红线 违规将受严惩

时间:2019-11-10 16:3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市教育局为中小学招生划定红线

  违规学校将受严惩

  中小学招生入学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6月24日,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借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是中小学招生入学和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录取未参加网上报名、未参加中考或未在网上填报志愿、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考生。否则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中小学招收借读生,必须符合我省关于借读的政策规定,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违规突破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违规突破范围招生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生学籍注册手续。

  严禁变相掐尖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不予转学。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班容量规定,不得超计划或超班容量接收转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依据,不得组织转学考试或变相考试。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转学考试,严禁通过转学变相提前“掐尖”选拔储备生源。

  严格监控、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严禁空挂学籍

  确有转学需求且符合转学条件的,要按照转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保证生源正常有序流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学籍造假,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严肃问责

  对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记者 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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