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小学教育 >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9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3人公告(4)

时间:2019-07-31 11:1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574—8883901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标签: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