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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浦城县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19-07-21 15:5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今年6月和10月将开展2019年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2019年在浦城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或人事关系在浦城县的中国公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浦城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学科,认定省市选择“福建省南平市”,认定机构选择“浦城县教育局”。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2019年 6 月10—22日(限工作日报名);

秋季2019年10月10—22日(限工作日报名)。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二)现场确认(受理)。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春季2019年6月24日-28日;秋季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地点: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原县招待所内)。

(三)审核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安排到浦城县医院体检,具体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时间待定。

体检要求:1.申请人在体检时,请随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领取,贴好照片);2.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3.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四)颁发证书。体检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近期1寸或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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