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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2)

时间:2019-07-01 02:5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滨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如下:

2019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2)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要求,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我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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