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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山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2)

时间:2019-07-01 02:5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2门公共课,1门专业综合课。具体请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及其附件2。

考试时间:2019年3月。

(五)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1)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结合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过程性考核结果由考生专科毕业所在学校提供,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过程性考核合格,同时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我校将根据其报考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退役士兵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六)相关政策

1.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予以清退。

2.被录取的学生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校交纳有关费用。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政编码:271016

联系部门: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 0538-6231722 6231707 6229809 6229801(fax),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五、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相关事宜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泰山医学院不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

(三)泰山医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章程由泰山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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