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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从1998年开始在杨浦区业余大学读财会大专。于今年11月毕业。由于单位有明确规定,要拿到毕业证书才能报销,故刚拿到财务那里报销,未料未通过财务那一关,原来听财务说要行

时间:2019-03-24 07:5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朱玲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找到了上海财政局专门负责管理发票、收据的综合计划处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据该处一位姓高的同志介绍,本市各区、县的中、小学的学杂费收据由相关区、县的财政局负责提供,而本市高等教育(包括各业余大学)的学杂费收据则由市财政剧统一提供。这位姓高的同志表示,如果该学生的单位对其学费不予报销,杨浦区业余大学应当负责为该学生调换收据。

随后,我们与杨浦区业余大学取得了联系,该校校长张文华表示,关于学生学费不能报销之事,之前也曾发生过,学校也向区教育局作过反映,但由于区教育局只能提供中、小学使用的学杂费收据,所以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结局。

张校长表示,作为学校,除了教书育人外,他们还始终把帮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放在第一位。为便于学校能及时地为朱玲同学解决困难,他希望我们把他的联系电话(65432740)告诉朱玲同学,请朱玲同学能直接与他联系。他还同时表示,根据市财政局的规定,学校将到区财政局购买由市财政局统一提供的上海市高等教育学杂费收据,以规范学校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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