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6 10:3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珠办发〔2022〕15号
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珠晖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珠晖区公办小学施教服务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2022年珠晖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珠晖区公办小学施教服务区调整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22年珠晖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22年珠晖区公办小学施教服务区调整方案
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
2022年珠晖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27号)以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办小学
1.相对就近原则。公办小学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2."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有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同时确保区域内学位满足入学需求,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因外地回衡、随迁子女及民办学位化解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学位不足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二)民办小学。按照"计划到校、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三)公民同招。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公办小学与民办小学同步招生。
二、招生政策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确实因病、残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提出缓学申请,并出示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到区招生办审批、备案。
(一)公办小学招生
1.珠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规定
具有珠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衡阳市招生与考试信息网(后面简称招生平台)( )提出申请,并按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适龄儿童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③适龄儿童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④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2.随迁子女入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