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3 22:16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区成教中心,区教育技术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等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普陀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普陀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与“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本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各校的招生计划、班级规模。
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区)评估操作标准”和“浙江省标准化学校”的班额限制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严格控制在45名以内。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须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采取先报批、后招生的办法,由区教育局审定批准后才能招生。公办小学、初中在有余额的情况下,区教育局统筹调剂附近学校未录取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到该校就学。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二、学区划分
2021年普陀城区(指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下同)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具体见附件1;民办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双语班面向全区招生,民办育才学校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2。
三、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当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符合入学年龄当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在普陀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就读幼儿园备案,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普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下同)备案。适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向普陀特殊教育点申请就读,具体招生报名见附件3。对重度智力残疾或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区所在学校按规定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四、录取办法
全区小学、初中招生实施公、民办同招,统一按报名登记、组织录取、公布录取结果三项程序办理。
(一)报名登记。
公办小学、初中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学区和招收对象,民办小学、初中根据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范围,在2021年5月初至6月初前受理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积分入学对象),按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由申请人(指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同)于2021年4月初至5月底带相关资料到各街道(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居住证积分管理窗口申请登记(其中普陀城区受理点在沈家门街道同济路156号——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具体时间及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在报名登记日之前以“告家长书,在普陀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区级新闻媒体、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等发布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办理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今年全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的形式(积分入学对象除外),具体办法将于2021年5月初前另行发布。家长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确因特殊原因延误报名的本区城区户籍新生,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户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户籍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局教育科招生咨询电话:3012542、3064829、3028038。局政工科投诉电话:3028008。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3067676,3010451。
(二)组织录取。
1.公办小学、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