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6 23:18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招生公告 #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和《2021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结合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2021年我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学校简介 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是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兴建,引入中国名校——哲商小学管理办学的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60亩,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环境优雅,功能齐全,设施设备一流,师资实力雄厚。目前有39位专任教师,平均年龄31.5周岁,全部本科学历,其中台州市名师1名,临海市名师1名,台州市教坛新秀1名,临海市教坛新秀2名,台州市教学能手2名,临海市教学能手7名,有22名教师获得过临海市级及以上教学荣誉。二、招生规模2021年秋季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6个班,每班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
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 “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点击进入“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6月23-28日,教育局、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更正。
2.报名批次及时间
(1)第一次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6:00---6月21日22:00。
报名对象:户籍生、优抚对象。
1. 适龄儿童户籍在原上盘镇达道、白沙、头门、新建四个村的,须提供户口本。
2. 适龄儿童户籍在方溪水库移民对象村且确定移居到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须提供户口本。
3.引进人才及优抚对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第二次报名
报名时间:7月8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
1.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有住房(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2.报读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巾山实验小学及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且符合上述第一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其父母为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具有临海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其父母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及银行工资流水。
4.适龄儿童,父(母)为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认定的企业的法人、股东、董事会成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工商执照(企业股权证明)。
5.适龄儿童,父(母)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认定的企业工作(须提供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至2021年8月31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含迁建企业原给员工所缴的社保,下同)(需到办事大厅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具备3年连续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内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录取:
1.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第一次报名对象
(2)第二批次:第二次报名对象
2.录取时间:7月10日开始。
1. 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称父或母)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工作居住的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凭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称父或母)的居住证积分报名到本校排序入学。
(1)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或母已持有有效的临海市《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在临海市缴纳社保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