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30 05:03 阅读次数:
2022年三元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三元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三元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常住三元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各小学应按有关规定接收招生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报名时间
三元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1日开始,报名办法具体见本文(五)招生程序要求。郊区、农村小学可自行确定在8月底进行报名登记。
(三)报名方式
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等方式进行报名。
(四)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分批录取,遵循志愿;积分排名,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次录取新生。
继续实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的办法。不动产和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批次对象及录取办法
(1)第一批招生对象:“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
①“三统一”对象: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儿童(含三代同户,即孩子的户口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房产);
②教育优待对象:符合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
教育优待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录取。
“三统一”对象按划片参与片区学校录取(若房产学位被占用,则由教育局统筹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录取)。如果片区学校的教育优待对象和“三统一”对象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果片区学校的教育优待对象和“三统一”对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三统一”对象将采用本文(四)招生办法中第2点积分计算办法中房产、户籍、社保和奖励四项积分总和从高到低确定在片区学校录取的学生,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就近学校录取。
从2023年开始,将在遵循分批录取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学招生办法,凡招生片区内第一批招生对象的生源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对“三统一”对象采取“积分入学、志愿录取”的办法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三统一”对象,将根据所填报的志愿和各校剩余学位情况录取。其中,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一年级新生最大招生计划数均不超过6个班。(2)第二批招生对象:“两统一”对象
户籍和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在招生片区,但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适龄儿童;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