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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无忧由汇华教育主办

时间:2022-12-07 15: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6岁上小学一年级。条件不具备的地域的孩童,可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孩童、少年因健康状况需要减缓入校或是复学的,其父母亲或是其它法定监护人应该提出申请,由本地城镇政府或是县级政府教育行政准许。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孩童,其父母亲或是其它法定监护人应该送其入校接纳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 适龄孩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个政府应该确保适龄孩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校。

第十三条 县级政府教育行政与城镇政府组织与敦促适龄孩童、少年入校,协助解决适龄孩童、少年接纳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对策避免适龄孩童、少年退学。

第十四条 不准用人部门招用应该接纳义务教育的适龄孩童、少年。

拓展材料: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责令限时纠正;情节严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规给与处罚:

(一)否决接收具有接纳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孩童、少年随班入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

(三)违背本法规定解雇学生的;

(四)采用未经审订的教材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孩童、少年的父母亲或是其它法定监护人无合理原因未按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孩童、少年入校接纳义务教育的,由本地城镇政府或是县级政府教育行政给与指责教育,责令限时纠正。

第五十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惩罚:

(一)强迫或是拐骗应该接纳义务教育的适龄孩童、少年失学、退学的;

(二)不法招用应该接纳义务教育的适龄孩童、少年的;

(三)出书未经依规审订的教材的。

第六十条 违背本法要求,组成犯法的,依规追责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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