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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省委直机关工委党校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时间:2019-09-26 04:0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满足我校用人需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资历条件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含二年)以上经历,能胜任两门以上专业课程或专题的教学工作;

(2)年龄为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放宽到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

(4)中共党员;

(5)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同等条件下主持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以上者优先。

(6)学科带头人专业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党史党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1、在武汉市无住房的人员,提供人才公寓;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学科带头人提供10至15万元。

三、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机关党建网站()、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17时。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湖北省外考生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到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407室。

2、传真、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传真至027-59548600或发送至报名邮箱:448504844@qq.com。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10号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楼407室。

邮编:430063 联系电话:027-59548600 13886080738(刘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党委开具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湖北省外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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