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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仅限基层中小学中聘用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时间:2019-07-31 20:3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对乡镇乡村基层中小学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着力解决基层学校优秀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

设立专属基层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到非基层学校,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用(任),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下放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将基层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由设区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的标准条件,做好职称评审、证书发放等工作;调整完善评审内容。从基层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实际出发,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在基层教育一线的长期贡献,引导教师在提高育人质量、教学水平、工作业绩上下功夫。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对课时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考核不合格、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师给予低聘或解聘。通过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畅通基层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让优秀的基层教师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不断增强基层教师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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