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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遭举报(图)

时间:2019-06-22 17:3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遭举报:博士论文疑抄袭剽窃

又一名大学教授卷入学术不端争议。

近日,有举报者向澎湃新闻透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2008年4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涉嫌抄袭剽窃。

举报者称,该论文总字数超过18万,除去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等,正文约16万字。其中,有大约6万字与他人此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重合或高度相似,篇幅超过正文三分之一。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发现该博士论文确实有多处内容与与他人研究成果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更令人诧异的是,孙的论文中居然有超过千字的连续内容与在其论文完成前出版的论文完全一致,而且没有注释,只是在论文最后列入了参考文献之中。

对此,10月11日晚,孙选中本人回应澎湃新闻称,上述举报系诬告,自己的论文“只是正常引用他人观点或使用了形成共识的表达方式”,但核心观点为原创,不能算抄袭。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则对澎湃新闻表示,举报论文抄袭首先需要实名制,之后才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者称18万字论文6万字涉嫌抄袭

什么是抄袭?

1999年,国家版权局曾就如何认定这一行为回复青岛市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当时提到,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但在学界,也有研究者认为抄袭和剽窃有所区别。

例如韦之在《著作权法原理》一书中指出:“抄袭是直接的而剽窃是间接的。抄袭具体表现为较大量地、甚至整段地照抄别人的作品,抄袭者不作任何改动或者仅作少量无关紧要的改动。剽窃指偷窃他人作品中那些具有个性的内容和思想,其行为常常是将他人的内容改头换面,使之貌似自己的创作。”

此次被举报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孙选中。

他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其供职的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为政治学理论,研究方向是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其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完成于2008年4月,已收录至中国知网(CNKI)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于2009年3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成书。

举报者指称,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超过18万字,大约6万字与他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一致或高度相似。

举报者还指称,其论文中有201处引注,近一半和疑似被抄袭研究所用的引注相同,故可以推断论文作者做了假注,实际没看那么多文献。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

经核查,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确实有部分内容或照搬他人研究,直接“拿来”使用;或通过调整语序、替换词语、拆分段落等方式将原文改头换面、间接使用。上述现象在文中出现多处,每处篇幅少则两三百字,多则超过千字。

长达千字论述和他人文章近乎一致

论文是否涉嫌抄袭,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比对文章是否相同。而在孙选中的论文中,确实有多处地方与他人更早发表的研究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比如其论文87页最后一段、88页开头对“政府回应”的论述,和李伟权的《“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一文近乎一致。上述两段话总计1000字左右,不仅内容相同,唯一一处引用专家观点的注释也完全一样。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遭举报(图)

李伟权论文中与孙选中博士论文87页—88页完全一致的文字(紫色部分)。

论文103页、104页分析了“政府决策制度中的回应机制”。文中将回应机制分为政府决策承诺制、政府公开与决策公示制、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六种情况。这种划分,与李伟权在上述论文中对“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的分类完全一致,两者只是在类别的具体表述上有细微不同。

论文105页最后一段和106页分析了“回应行政可真正形成公众意愿与政府行为的互动选择”,这部分内容超过1200字,也和李伟权上述论文的论述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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