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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4 17:4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各县(市)区工商联、市工商联所属行业商会、异地商会:

  经研究,2018年度福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委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福州地区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规定的符合均可申报。

  2.目前福州自贸区、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已成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会,所在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当地职改办受理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本办不再受理。

  3.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非全日制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

  1.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取得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从事工程技术岗位上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从事工程技术岗位上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①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②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③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

  (三)申报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本科学历,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5.根据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土建专业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6.根据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从2019年1月起,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且聘任时间满5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7.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任职年限限定

  任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四、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专业岗位选定对应的申报专业:

  1.土建类专业: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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