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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山东职称评审最新通知!申报时间及条件、范围公布

时间:2019-06-11 05:0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8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2018年度山东职称评审最新通知!申报时间及条件、范围公布

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7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并及时登陆互联网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8185/)发布评审通知。

(二)评审时间

1.除部分系列(专业)外,各级职称评委会请于11月底前完成评审,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开展。

3.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高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高评委办事机构)另行通知。

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条件

1.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并按照新的条件执行;标准条件未修订完成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完善标准条件,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荣誉奖项等内容合理运用,科学设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规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可设置到正高级,有关正高级职称标准条件制定完成后,加快组织开展相应正高级职称评审。

2.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由各市、各部门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6.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材料要求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范围和有关政策(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有关政策

1.建立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2.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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