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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村教师晋升职称职务不作论文要求

时间:2019-03-18 18: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11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近日发布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表示,山东将继续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自2019年起,再用3年时间,新招收公费师范生1.5万名。加上此前3年培养的1.2万名公费师范生,培养这2.7万名公费师范生,省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包括免除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发放生活费,省财政补助资金总和将达到10.8亿元。

  同时,自2019年起,省财政将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新增投入6亿元,大幅提高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生均拨款定额标准,用3年时间达到普通专业标准的1.5倍,支持高校更好发展师范教育,提升师范专业学生培养质量。

  省财政还将继续安排资金,每年约7000万元,支持选派优秀教师到欠发达地区中小学进行支教、安排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为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补偿大学学费,着力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据介绍,山东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徐国钧说,近年山东积极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2015年在全国最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下放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2016年在中职学校设置5%正高级讲师岗位,分别提高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岗位设置比例5-7个百分点,全省可增设中高级岗位8.48万个。

  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职称评审时,可对基层中小学教师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乡村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职务)与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且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另据介绍,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者先受教育”的指示,我省将认定、设立100个省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50个省级师德涵养基地,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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