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论文发表 >

省国资委关于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5 20:1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有关省直单位、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号,以下简称皖人社秘〔2018〕233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直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组建工程系列中评会的省属企业中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并参加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和皖人社秘〔2018〕233号文规定的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在提供材料和用人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任职及聘任年限的计算。职称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应不少于30学时。因故当年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三)关于职称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根据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照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关于实行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评审。根据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此类单位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五)关于委托评审函。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省国资委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1)1份,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3.《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15份,A3纸打印。表中填写的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近5年为主;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7.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8.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近5年的为主并已正式出版)原件1份;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5)、审核记录表(见附件6)原件各1份;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见附件7);

  12.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8)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4、5、8项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面试环节工作。破格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技术运用能力,时间10分钟/人。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8:00开始。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40之前到省国资委4楼会议室报到、候考,并进行面试抽签。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