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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行动发布最新天津落户政策!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户

时间:2018-12-15 08:1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海河英才”行动正式发布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放宽人才落户条件~详细解读来了!

  在今天上午开幕的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上,本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其中备受瞩目的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揭开面纱,本市将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实施,必将掀起新一轮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热潮,加速集聚起一大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加快实现“天下才天津用”,为高质量发展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据悉,“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对本市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集成归类和创新加力,目的是让政策既简洁明了,又实用好用。

  其中,大幅放宽落户条件,为加快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降低了人才落户门槛:本科生40岁以下,硕士45岁以下,博士不受年龄限制,都可以直接落户;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对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大幅降低落户门槛。

  这个落户政策在全国主要大城市中,是比较有竞争优势的。

  同时,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在产业方面,聚焦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八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需求导向;在市场化方面,对人才的认定、引进、评价,突出向市场放权,让市场说了算,只要是企业急需的,政府照单全收。

  此外,突出引才聚才的广泛性,在引育对象上,既涵盖了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也包括医学、教育、金融、法律、宣传文化等各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同时还紧贴“一基地三区”定位,加大了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引育力度;在引育方式上,既注重加大投入的“硬条件”保障,又注重提供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创新等全链条服务的“软环境”支撑,在“软”、“硬”两个方面同时发力。

  关注一:人才引育实现人才类别全覆盖

  在以往的人才政策系列中,高层次创新人才政策存在系统性不强、引进和培育不均衡、外来和本地不兼顾等问题,限制了全市的人才引育工作。“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以创新:在人才引育类别上,面向顶尖、领军、高端、青年等四类人才,实现了人才类别的全覆盖。在确保引育并举上,不仅注重有头衔人才的引进,也强化了人才的培养,在投入资金加大国内外院士的同时,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强化院士的培养工作。对人才引进和本土培养兼顾上,对全职引进或本地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的人才,均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引育顶尖人才,支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根据其在津工作时间,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院士本人200万元奖励资助及其他相关待遇。

  引育领军人才,对全职引进或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以及配套工作经费和生活津贴。

  培育高端人才,实施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对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连续2年给予第一层次人选每年5万元经费资助,连续3年给予入选团队每年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

  引育青年人才,实施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连续3年给予入选者每人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博士毕业生(非在职),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元奖励资助;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资助。纳入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二: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吸附各类人才的磁石,能否做大做强产业,关键是要有一支强大的产业人才大军。一直以来,天津缺乏有影响力的产业领军人物,无法引领出世界影响力的巨型企业,更无法引领出独角兽企业。“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支持领军人才创业、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培育新型企业家三方面,从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等三方面推动人才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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