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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时间:2018-12-03 05:2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记者刘淑柯通讯员李帆

本报讯

公需科目学不学无所谓,反正专业技术科目过了就行,这样的情况再也行不通了。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至7月30日,洛阳市将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活动,公需科目培训将和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挂钩。如果公需科目考试不合格,将不能参加职称评定等考核。

洛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公需科目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的一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国情市情、现代信息技术、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权益保护)等方面,公需科目的学习对培养人才知识素养、综合素质十分必要。

该负责人介绍,现在对公需科目培训有了“硬框框”,全市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即日起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2学时,才能参加考试。此次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驻洛省、部属单位中在洛阳市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将采取网络培训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网络培训的人员可登录洛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完成作业。无法利用网络培训的人员可参加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准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学习,进行面授培训。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自学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天。

据了解,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后,须参加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将颁发省人社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洛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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