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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要堵住漏洞

时间:2018-12-03 04: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职称评定不能迷信评委,要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比如可以将参评代表作在网上公示一个月,向同行业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发出匿名监督邀请,甚至可以邀请国外的同行参与监督

  李云勇

  不久前,北京市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打破职称论文“一刀切”等条条框框,对不同人才制定不同标准,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支持人才自选代表性成果代替论文。代表作替代论文是职称改革的必要之举,不仅给职称评定松绑,更解除了人才评选的制度枷锁,让他们摆脱论文发表所造成的困扰,在既有的岗位和职位上走得更加坚实。

  有人认为,相比于传统的论文、论著,《实施意见》所界定的代表作范围极为广泛,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应有尽有,可以说凡是在本行业内,自己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都可以作为代表作以代替论文。如此颠覆式的松绑,对于深受论文之苦的参评者是莫大(博客,微博)利好。

  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真有这么美好?我们不妨来看看现实中的某些代表作。

  比如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比较容易,发明专利等级最高,审核最严,也最难申请。笔者见过多次高工评选,有些人计算机、外语、论文等都符合要求了,但没有评上。为了增加评选的保险系数,这些人采取专利加分,其实这些专利不是他们做出来的。某人专利拿到手软,他直言不讳,给了好几个人发明专利,助他们优先评上高工。张冠李戴的专利,这样的代表作怎么让人服气?

  再比如论文。某学生发表论文获得高校自招资格,最后被某知名大学录取,数十页的论文,某教授即其母亲是第二作者,类似亲朋帮衬发表论文或买卖论文,现实中还少吗?

  不可否认,一些代表作不是当事人的作品,是他人的作品,这种现象绝不是极个别,而是相当程度地存在。很简单的一个事实,在已经通过的高级职称评审中,一些高工或教授的论文或许是别人操刀的,有的甚至更绝,直接抄袭他人,甚至教授抄袭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新闻都多次发生。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还能为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无条件叫好吗?

  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自然力争尽善尽美,这就难免存在不当交易,将他人成果据为己有等丑陋现象发生。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完全可能好经念歪,拿什么去堵塞这个漏洞?

  有人说:这好办,实施代表作答辩制度。以摄影展为例,每次都要引起摄友的极大争议,而且摄友有理有据指出某些作品根本不能入选,但是如同足球黑哨,评委基本无视这些观点。没有人是傻瓜,涉嫌作假者事先问个清楚,通过所谓的答辩岂不是小菜一碟?仅仅采用代表作答辩,这办法基本不可行,毕竟不是个个都是南郭先生,答辩岂能奈何?

  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要依靠评委,但是不能迷信评委,要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比如可以将参评代表作在网上公示一个月,向同行业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发出匿名监督邀请,甚至可以邀请国外的同行参与监督。

  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参评者单位的民主监督、追责等制度,一旦查出专利等代表作作假,单位和个人要受到追责,并实行定期限制参评等制度,推动人人担负起监督责任。只有严格答辩、严格监督、依靠群众、多管齐下,才能防止代表作代替职称论文走上好经念歪的邪路。(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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