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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养会”造血机制的困境与出路

时间:2018-11-24 18:4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文∕高健淇 北京山东企业商会秘书长

  商会到底能不能“以商养会,以会促商”,能不能“靠以商养会,建立商会造血机制”?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首先要先进行推理和分析。

  为什么要进行“以商养会”和“造血”,其实核心还是钱。不少商会或者说绝大多数商会组织都面临着“会费问题”。会费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会费的短缺,队伍建设、会员发展、商会服务、活动组织、对外联络、品牌宣传等一系列商会工作都会受到影响。

  收会费难,大家都感同身受,会员数量少、受地域限制的商会感觉就更难。对于商会服务水准达不到多数会员要求的商会来说,每年一缴、持续收费,或一缴一届、累计收费等形式,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有的就越收越少,入不敷出;有的只有会长一人或几位核心成员,来承担商会经费开支;有的采取靠年会赞助方式,进行会费“众筹”。于是,商会不再单纯依赖会费生存,而是采取其他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方法创造收益,这就是多数商会要探索“以商养会”造血机制的初衷。

  “以商养会”

  造血机制的困境

  总体来看,目前商会的“造血机制”大约分为四类:一是商会开办实体企业型;二是成立基金或参股投资等资金主导型;三是商务合作(项目合作)型;四是利用平台服务获取收益型。

  就这四种类型的实际效果来看,商会开办实体企业型成功案例不多,失败案例不少;成立基金或参股投资等资金主导型,只存在于少数具有专业背景和团队的商会中,无法复制推广;商务合作和项目合作型虽前景广阔,也存在散、杂、乱的局面;利用平台服务获取收益型,更是难以操作,成了伪命题。造血难,难造血,以致“以商养会,以会促商”停留在不少商会人的口头上、计划中、论证里,可谓:任重而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

  商会可以支持、扶持、孵化、促进企业发展,但不建议直接参与组建、入股、投资相关企业。商会核心会员之间发起和组建的实体,由于和商会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没有利益牵连,则可另当别论。靠核心会员成立的实体,在经营实践中也不可能一帆风顺。这类企业的投资、决策、管理、运营、监督、负责人等等问题,都需要一一解决,问题难度远远超过一个商会。

  商会实体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娇贵、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利用平台服务获取收益型,基本上是个伪命题。企业加入商会,通过“缴纳会费”成为会员,本身就算已经购买了服务。商会服务是职责所在,永恒不变,会员享受服务是“天经地义”。商会对会员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利用平台服务获取二次收益、多次收益,于情于理是行不通的。那么,也只有对非会员进行服务获取收益,如果服务对象发生变化,便与商会的方向相背离,就会出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局面。

  商会一定要时刻牢记:依靠谁?为了谁?

  只有本着这样的初心,才能更好地服务会员群体。

  “商务合作”

  是待开发的“金矿”

  是不是没有成功标杆,没有可复制的模式,就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呢?也不尽然。我们就从商务合作(项目合作)说起,这就是一座待开发的“金矿”,是目前所有大中小商会都可以“按图索骥”从中寻找并发现“金矿”的。

  为什么说商务合作是一座“金矿”呢?因为它比另外三个更容易操作,无需专门成立公司,无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合作的项目或“产品”,通过优化配置和整合资源而来,具有“短、平、快”特点,成功概率大。即便失败也无较大损失,风险性极低,更重要的是收获经济效益同时,也有一定社会效益。

  为什么又说,商务合作是“待开发”的金矿呢?商务合作比较零散、琐碎,多是一对一,不具有可复制性,经济收益相对低。对于心气比较高、在企业经营中获得一定成功的“商会负责人”(企业家)来说,首先感觉商务合作的“微薄收益”不解渴,看不上。其次,大家觉得对企业经营轻车熟路,商会开办实体顺风顺水,还有人认为成立基金或参股投资,能凝聚人心、一举多得、一劳永逸。

  这些愿望都是美好的,出发点也是对的,但为什么很多商会的“结果”却走到了另一面?不能不说,这里面有“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心态,有“自以为是”的盲目自信,有市场瞬息万变的不确定性,以及不遵循社会组织发展规律等复杂的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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