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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通知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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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单位介绍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为省畜牧兽医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山东省内兽药复核检验、质量监督抽检,饲料产品报批检验、质量监督抽检;负责山东省内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和现场封样等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工作;负责山东省内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饲料兽药检验检测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承担部(省)下达的兽药、饲料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参与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等工作。

中心专业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建设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监测实验室(华东区)、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与精准用药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动物用中药制剂工程实验室、山东省蛋鸡技术创新中心,发起成立“山东省现代中兽药产业发展研究院”,为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广阔舞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7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5年6月25日11:00—7月3日16: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姓名+所报岗位”。

4.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二代居民身份证;(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应届毕业生应聘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取得;(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6)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5.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6月25日11:00—7月3日16:00

报名截止后,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同底版照片2张)。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专业素养和岗位适应性、主动性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