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1 11:2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防洪(排涝)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资料不齐全的予以告知补正; 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1、活动必须符合河道堤防管理与防汛要求,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运行安全影响有可靠的补救措施;2、按有关规定,属于市水利(水务)局审批的项目;3、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并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
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符合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
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受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政快递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农林水窗口申报。
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结: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
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