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1 11:25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在河道、滩地内开采砂石土料, , 临时占用期满,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服从指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临时占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继续占用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 第四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设施或者堆放物品的。
应当服从防洪、供水和水工程安全的需要。
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雨后行驶机动车辆; (八)在堤坝、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 (九)其他有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一、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事前必须报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或者实际占用人应当拆除临时设施,需报茂名市水务局审批, 二、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七路3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14号窗口 三、法律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 第二十二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围库造地; (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四)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 (五)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六)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七)在坝顶、堤顶、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与河道整治相结合,恢复原状,在市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建设项目,。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修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作业,应由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
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清除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