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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时间:2020-03-31 10:4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唯一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北京体育学校”。1960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成为本科院校。1962年7月并入北京师范学院。1979年2月,恢复“北京体育师范学院”。200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凤凰岭校区3个校区。在校学生近4800人,其中本科生近28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8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近800人,竞技体校学生近350人,留学生近100人。

学校现有体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康复学、运动心理学六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3个。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并于2013年开始独立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足、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近500人,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达到91.2%;其中,16人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15人获得国际级裁判员称号,5人担任过国家队主教练或外国武术队主教练,14人担任过国家队科研及体能教练或物理治疗师。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1个省部级教学创新团队。以及一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北京市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和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教学名师、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市委组织部“高创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市级“长城学者”和拔尖创新人才、中青年骨干教师、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称号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导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具有多年指导研究生的经验。指导教师不接受咨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体育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领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四)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学生(非应届本科在校生)报考。

(五)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研究生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生,向教研室推荐,由教研室组织复试后确定是否接收。具体参见《首都体育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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