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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狠抓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纪实

时间:2019-11-13 14:1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检察官为啥要和法官同上一堂课? 

  ——最高检狠抓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纪实 

  2019年10月10日至18日,89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以同班同学的身份,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培训。 

  检察官和法官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班次同上一堂课,这可是件新鲜事。这期高级研修班还有个名字,叫全国检察官法官一体化培训班。 

  举办一体化培训班,源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一个决定。 

  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不断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从检察“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强调:根本看忠诚,最终看担当!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讲忠诚、重担当,必须面对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这就是最高检院领导时常提起的——“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政治上不过硬,业务能力跟不上、不如人,如何监督好别人?!”问题面前,最高检党组明确要求:以空前力度加强业务建设,重视多种方式、不同途径的学习培训。 

  检察官的法官同学 

  10月12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沙河的国家检察官学院采访,正在举办的全国检察官法官一体化培训班已是第3期,培训的主题是公益诉讼。早在今年3月底和4月中旬,以刑事证据为主题,第1期和第2期全国检察官法官一体化培训班分别在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 

  为什么把检察官和法官放在一起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介绍了来龙去脉。 

  2018年12月11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最高检政治部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报告,认为检察业务培训要体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把检察官的培训和法官的培训、律师的培训、警官的培训结合起来。 

  “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熟悉人家才能把工作落实好;我们又是办案机关,和这些部门工作有联系,大家就要有共同语言,互相了解。”“可以先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再进行推广。”这次党组会为检察机关创新探索一体化培训指明了努力方向。 

  黄河说,最高检党组的想法,很快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就这样,黄河与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文俊碰到了一起,共同决定先从搞好检察官和法官一体化培训着手。 

  把检察官和法官放在一起培训有无必要?效果如何?让我们来听听参训学员和授课老师是怎么说的。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官杨慧侠接到参加第3期一体化培训班培训消息后,内心十分惊喜:“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年轻的制度,在目前暂时没有充分法律法规供给的情况下,检法两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尤显重要,法院想知道我们是怎么想的,我们也想知道法院是怎么考虑的。” 

  在一体化培训中,不仅参训学员包括检察官和法官,而且授课老师也专门吸纳了资深检察官和资深法官。同台授课、共同交流、不同角度,迅速打开了检察官学员的新视野。 

  这次培训班上,授课教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李娟和徐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朱奇共同带来了“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与审理”课程,不同的视角、生动的案例,令学员们直呼过瘾。 

  朱奇在授课中特意提到了他在实际办案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引发大家的热烈讨论。“这些问题仅靠检察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妥善解决,需要得到法官的共同关注。我也从法官学员的发言中,听到了需要我们检察官关注的问题。” 

  一体化培训也得到了法学专家的认可。 

  第2期一体化培训班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应邀授课:“法官和检察官‘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同议一个案’,围绕证据规则、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广泛深入研讨,可以转换视角,从对方的职业角度看问题,有助于加强法官和检察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认同。” 

  “我们期望通过对司法官群体的先行先试,不断积累总结一体化培训的经验,推动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在内的全体法律职业群体,就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切磋交流,在换位思考中取长补短,在对话互动中增进共识,不断培养具有共同法治信仰、共同法律理念和共同司法技术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黄河说。 

  按计划,法官检察官一体化培训将陆续举办,覆盖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四大领域。 

  突出服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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