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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

时间:2019-07-23 05:4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3.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住宿情况

住宿费:1000元/学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需在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奖助政策

1.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若有变动,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1)设立一志愿优秀生源奖励制度(标准:3000元/生);

(2)设有国家助学金(标准: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设有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

(4)设有学业奖学金;

(5)设有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6)提高了研究生“三助”岗位资助力度。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以国家、河北省、学校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

(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我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栏目)。

(二)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查询。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确保在研究生报名、录取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9月)准确、有效。

(五)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会第一时间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

初试科目考试范围.doc

2011考纲.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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