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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2)

时间:2019-06-25 06:4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四、拟录取标准

(一)复试结束,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起排序,不得分类别排序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非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5×50%+外国语水平复试×20%+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15%+专业综合面试×15%;

综合成绩(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3×50%+外国语水平复试×20%+专业课笔试×7.5%+思想政治理论×7.5%+专业综合面试×15%。

(二)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学科国家复试线,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并按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校内一志愿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按拟录取专业进行复试。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账号登录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五.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其它情况下,按照择优非歧视性原则进行遴选,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四)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书面报研究生处并校医院,体检在信阳师范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2019年研究生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所有不能转入档案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金和基本生活津贴,毕业时按自主择业处理。入学后中途将档案从学校转出的在校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录取后考生因就业放弃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中途退学,学校均不予批准,请考生在就业和升学中慎重选择。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个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健全完善对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是导师的,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导师资格;其他违纪人员,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监督检查投诉电话和邮箱:

学校纪委电话:0376-639070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jsc1259@163.com

九、报批

标签: 河南考研(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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