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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兰州城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第一期)

时间:2019-06-14 12:5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第一期)

兰州城市学院是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6月的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年5月创办的培黎石油学校。2007年8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甘肃省幼儿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学校。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共5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项目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高校省级新型智库1个。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学校以优厚待遇,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研究生4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年龄条件:往届毕业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引进待遇

兰州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类型

 

科研启动

经费

 

安家费

 

住 房

 

学科带头人

 

30万元

 

50万元

 

150m2左右教师公寓一套

 

学科学术骨干

 

20万元

 

20-30万元

 

100m2左右教师公寓一套

 

重点建设学科博士

 

10万元

 

20万元

 

60m2左右教师公寓一套

 

其他学科博士

 

5万元

 

10万元

 

60m2左右教师公寓一套

 

具体层次认定条件详见《兰州城市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2019年4月17日—4月28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从2019年4月17日起至4月28日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1.《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下载;

2.《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点击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xls下载;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若现场报名确实存在困难,考生可提前与相关二级学院联系,另行约定报名时间(但不得晚于4月30日),考生须在4月28日前将各类证书扫描件提交至相关二级学院指定邮箱。各二级学院于4月28日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料统一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资格复审(2019年4月29日—5月6日)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请将《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435512283@qq.com。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及其他条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核(2019年5月7日—5月19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并于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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