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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6-13 02:0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正式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口省文化厅管理,浙江省政府与文化部实施共建。

  学院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音乐与现代科技实验中心、音乐制作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除设计学外,均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筹)、李叔同学院(筹)。组建了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团。创办有《音乐文化研究》期刊。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并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获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2825人,其中:本科生2592人(含港澳台学生5人、国际生3人),研究生233人。现有教职工460人,其中:专任教师32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

  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目标,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音乐与舞蹈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舞蹈和戏曲领域创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为三年,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非全日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目录

  2019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4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等有关信息请关注我院官网()。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考生。

  五、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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