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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9-06-12 03:4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本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于2018年10月公布。

(三)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不超过3名,入学后须根据学校双选制及相关工作量管理规定进行统筹调整。

(四)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二)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制:3年

九、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十、学费

每生每年9万元。

十一、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二、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走读。

十三、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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