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0 21:26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3、3月23日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地点:见学校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是: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专业)、教育经济学(公共管理专业)、教育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3月24日上午8:30,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是教科院(学生七舍,湖大五食堂正对面)。
5、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剂
我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招生领域)接收本校文学院、外语学院、马院、工管院、法学院、岳麓书院、新闻学院、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等院系的考生,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2019年8月31日)。本院不接收校外调剂。
七、录取办法
(一)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分专业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以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相同情况下,优秀夏令营营员优先录取。
(二)学院录取人数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数内。学院根据参加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八、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文件为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奖学金按相应比例根据入学录取考生成绩分配一、二、三等奖学金。
九、其它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