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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聘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7人公告(2)

时间:2019-06-06 00:2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报名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试人选。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报考费80元。

四、加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后至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学府路100号学院行政楼4楼411)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的时间及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考试原始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办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德化县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片段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

综合成绩=考试原始成绩+加分,合格线为60分。若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和回答问题所占比例为4:4: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

(二)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

考试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学府路100号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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