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05 02:1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发挥好导师立德树人作用,防止出现失范行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旨在通过明确导师基本素质要求、立德树人职责和禁行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导师秉承中国农业大学“团结、朴实、求是、创新”的优良传统,切实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作出贡献。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全校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
第二章 基本素质要求
第三条 导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使命与重任。每一位导师应当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到胸怀国家、情系三农,以“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为己任,教育引导研究生做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导师应该具备以下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研究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三)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第三章 立德树人职责
第四条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当坚持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当好研究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担负起以下职责:
(一)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党员导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育人的双重作用,支持各级党组织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
(二)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实时掌握研究生科研进展,每学期至少安排研究生作进展报告1次,每月至少与研究生进行1次学术研讨;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三)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