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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兴国县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公告

时间:2023-03-22 12:0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语文17人、数学11人、英语11人、日语8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6人、生物9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2人、音乐3人、体育1人、美术2人、心理健康1人,共85人。(详见附件1)


  上述各学科均为县直高中教师,主要安排在县直高中。在面试之前,如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名额,则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调剂的前提是:该招聘岗位现行必须有空缺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市控编”教师、“定向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及备案制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并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含自动放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兴国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计划及岗位》(附件1)。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二年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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