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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教育廳印發《關於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

时间:2020-06-05 15: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民辦學校超計劃數實行搖號錄取

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錄取。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與公辦學校首次錄取同步進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為每個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隨機派發一個錄取順序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照錄取順序號依次錄取。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可以按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已被電腦隨機錄取但自行放棄就讀資格的學生,按“房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原則,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近入學。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可按照現行招生政策繼續參與公辦學校的招生錄取。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進行資格審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計劃內直接錄取舉辦者子女、本校及所屬高校(或單位)在職教職工子女、配建小區居民子女,超過招生計劃的,採取電腦隨機錄取方式錄取。

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杜絕“掐尖”

近年來,一些優質學校、示范性學校存在跨區域、超計劃爭搶生源,“掐尖”招生的情況。為此,《意見》要求,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圍招生。縣(市、區)屬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市屬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本市域內招生,自治區直屬部門和高校舉辦或管理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學校所在地市域范圍內招生。

為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管理,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每班55人招生,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轄區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

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嚴禁設立初高中“直升班”,嚴禁學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違規跨招生區域開展招生宣傳,嚴禁以免學費、給予獎學金等不正當手段承諾招生,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特別是公參民學校要嚴格獨立招生。

各地要建立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加分項目。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圍控制在市域或縣域內,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自主招生對象為在藝術、體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潛能的特長生。

做好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入學工作

《意見》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証明材料,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隨遷子女就讀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加強留守兒童入學管理,重點做好無人監護、失學輟學、無戶籍等留守兒童就學保障工作。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通過隨班就讀、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自治區直屬部門和高校舉辦或管理的公辦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全區招收少數民族農村戶籍的學生﹔市、縣(市、區)所屬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本轄區招收少數民族農村戶籍的學生。中小學民族班招生應當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接受民族雙語教育的學生傾斜。(記者 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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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龐冠華、周雨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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