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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1 07:1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办好特殊教育。各校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依法接收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的“全覆盖、零拒绝”。

二、强化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建立特殊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特殊教育业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辖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安置,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二)做好摸底排查。各学校要根据县残联提供的《2018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发在各校邮箱),结合暑假期间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及本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校注册情况,再次全面排查核实,精准掌握最新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未入学情况,建立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

(三)妥善安置入学。

    各学校要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根据本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制订入学安置工作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1.就近安排随班就读。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接收服务区内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滩)、智力、精神(包括孤独症)及多重残疾等残疾类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各校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送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学校教育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动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力度,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发挥特教学校的骨干作用。

3.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列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各校要结合《三江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送教上门责任学校,按“一对一或多对一”原则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并及时填报《三江县2018年“送教上门” 特殊儿童少年名册》,认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四)建立学籍档案。

1.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各校要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并按照就读方式分类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班级就读学生及送教上门服务学生名册和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2.建立学籍纳入年报。 凡是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责任学校,必须要为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相关学段学籍,纳入责任学校当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三、有关要求

1.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校落实“一人一案”工作要求,逐人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排查和入学安置工作后,请认真填写《2018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2)、《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和《三江县2018年“送教上门” 特殊儿童少年花名册》(附件4)、《学校特殊教育专干信息表》(附件5),并于9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杨知群 ,联系电话:86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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