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中教育 >

郸城县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时间:2018-10-16 17:2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近日,郸城县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工作会议,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进行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民办中小学校长、董事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民办教育专干参加了会议。

据郸城县发改委副主任王兴广介绍,民办中小学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民办中小学是非营利性学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郸城县发改委成立民办学校办学成本核算监审组织,对民办学校办学成本进行逐校监审,核算收费标准。郸城县教体局、郸城县发改委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办中小学校长(董事长)座谈会和走访社会群众的方式进行调研,出台了《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心校收费标准》(简称《标准》)。

该《标准》规定,初中阶段一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247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2170元;二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227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970元;三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217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870元。

小学阶段一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138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180元;二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130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100元;三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125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050元;四类学校住宿生每期每生1200元、非住宿生每期每生1000元。

除以上外,如学校再收取生活费、校车接送费、校服等费用,要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收取,并且公示标准,不能“搭车”收费。(张同辉)

标签: 周口新(48)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