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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如何减负省教育厅邀你提意见

时间:2019-10-29 23:5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6月13日,为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我省将实施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规范作业教辅、加强学校管理、推进课程改革、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考试次数和内容、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履行家庭监护责任等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全面推进“零择班”,制定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实行学生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下,一次性分班、匹配师生并当场公布结果。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不得跨市(州)招生,特长生招生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小学生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1次,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普通高中实行学分制度和省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得使用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学习类APP,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出所在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留作业,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继续在贵阳、遵义两个试点市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到2021年全省全面实施。

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截止到6月19日,公众可以致电至0851—85287783、致信至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376584473@qq.com。(罗海兰)

(责编:左覃韧(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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