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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选聘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26人公告

时间:2019-10-26 18:2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公众号:江苏事业编考试事业单位备考群:926205513 | 点击咨询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选聘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2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且符合本简章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部分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制定。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5)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本次选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进入“相城人才网”( szxchr.com)注册登陆后,进入“公共服务(网上大厅)”-“个人业务”-“事业单位报名”,选择“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选聘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场次进行报名,信息不实则视为报名无效。同时根据网页提示,上传佐证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佐证材料依次为:

(1)本人身份证;(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4)与《报名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00:00至2019年7月9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1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之后,可到报考网站或“相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19年7月13日9:00-15:00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市场(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参加复审,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4)与《报名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学历学位、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等与岗位相适度(报名时未填写或填写不详实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名单。

评价成绩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 szxchr.com)公布,并同时公布专业考核名单、时间和地点。也可登录“相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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