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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江苏高邮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开考

时间:2019-10-24 09:5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20日在我市高邮中等专业学校(海潮东路98号,吾悦广场对门)开考。此次考试我市共开考51个专业、180门课程,全市有448名考生报名,共设立1个考区、1个考点、10个考场,将举行38场次考试。

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有监控设备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本次考试全面使用“考务通”设备,考生进入考场时,将使用“考务通”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及脸部识别,确认考生身份,以杜绝替考行为。高邮市教体局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携带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同时配合考点的相关检查,不要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考风考纪。同时,我市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将配合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共同防范高科技违纪舞弊等事件的发生。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评卷的形式,请广大考生携带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按要求规范答题;在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拿到的试卷课程是否与准考证上课程完全一致,否则责任自负;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已被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适用范围。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2019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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