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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逐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将2018年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学考)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本安排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2018年1月和6月各安排1次学考,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6日(星期六)、1月7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六)。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科,6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科。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月6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0:00

 

英语

 

10:40—12:1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语文

 

1月7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00

 

化学、思想政治

 

10:40—12:10

 

生物、地理

 

下午  15:0016:30

 

物理、历史

 

6月9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0:00

 

化学、思想政治

 

10:40—12:10

 

生物、地理

 

下午  15:0016:30

 

物理、历史

 

二、报名时间

(一)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7年11月13-18日。

(二)6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16-25日。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1月考试,接受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招生录取(包括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和自主招生两种招生类型,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6月考试,接受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上旬公布。

(二)成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