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中教育 >

*ST上普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等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时间:2019-09-07 21:1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披露,由于*ST上普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务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决定对该公司及公司时任总会计师陆维林、时任董事长曹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陆贤薇、时任总经理郑建华、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玛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副总经理李中耀,时任总工程师王允强,时任董事李林臻、李颖、丛惠生、江建平,时任独立董事谢仲华、蔡桂保,时任监事李军、张冬莉、孙会英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4、5、6、7、8、9、11、12、13、14、15、16、17、18、20、21、22号),*ST上普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于2014年9月至11月与上海晟飞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进行两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公司又与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进行一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3.67万元。上述三笔三方贸易共导致公司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总计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为1354.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比达73.68%。

  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公司对外销售,最后又由公司将上述货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

  因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1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2017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标签: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