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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每日必背【经济法】社会保险法 基本养老保险

时间:2019-08-24 14: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天津中公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不属于此类保险的覆盖范围。

2.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3.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注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3.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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