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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教育网http:www.ccedin.net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

时间:2019-08-13 17:0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2018年全省中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4月25日13时30分,长春市教育局召开长春市2018年中考暨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会。

  坚持划片入学

 

  (一)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出台指导意见,把握基本原则,制定宏观政策,进行科学指导,强化过程监管。

 

  (二)坚持属地负责。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履行属地责任,对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及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制定招生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压实工作责任、破解难点问题、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平稳有序。

 

  (三)坚持划片入学。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片区划分工作。可以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多种方式划分片区,划分时要做好方案的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告知社会,切实做到片区全覆盖。片区一经确定,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有条件的区域可以采取小升初强弱结合、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四)坚持两个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片区学校,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五)坚持联动审核。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联合公安、房地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要求,确保入学机会公平。

 

  (六)坚持阳光招生。要严格落实各项招生规范和纪律要求,及时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操作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均可入读本市小学。

 

  (二)初中入学条件: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任务的毕业生,均可入读本市初中。

 

  入学方式

 

  关于入读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

 

  5月3日9:00—13日17:00,所有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本市户籍子女还是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电脑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信息数据库。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由各城区、开发区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5月15日17:00前)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2.户籍验证。

 

  5月16-18日,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验证合格的,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学位派送系统。

 

  3.学位派送。

 

  5月21-22日,各城区、开发区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派送学区学位。当学区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各城区、开发区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配套政策,采取可行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学区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请公证处公证。

 

  学区学位派送结束后,各城区、开发区向区域内中小学校下达预录取名单。

 

  4.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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