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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三元区招聘教师公告【84人】

时间:2019-08-10 16:5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面试。

  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三元区政府网上公示。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0日8:00-5月24日17:30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及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证书的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还需提交本人在教师招聘网报名生成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五、总成绩的计算

  (一)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加权计算。

  (二)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市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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