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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昆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改革 中考时间确定

时间:2019-08-01 03:5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全市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政策。

  民办初中继续实行自主招生。限报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限报民办初中的报名时间压缩为5天,从原来的5月1日至5月10日,变更为5月6日至5月10日。此外,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也将提前到8月5日。

  放宽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

  随迁子女在昆中考

  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凡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按就学地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就读地县(市)区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报考待遇。

  特别提醒:在昆明市高中就读的省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按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执行(省外随迁子女考生的户籍、学籍均在云南且满三年,其父或母的户籍在云南,按云南省现行高考政策,可在云南正常参加高考)。

  调整普通高中录取模式

  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见分征集志愿录取

  相结合

  调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将原来的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调整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种方式录取。除提前批次外,每一批次录取时,均增加征集志愿录取环节,对录取批次、招生阶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名额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

  调整录取批次和招生阶段。全市普高录取批次由原来的三个批次调整为四个批次:提前批次为“民族班”“阿诗玛班”“郊县班”、外语类学校和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第一批次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第二批次为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主城区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由原来的两个阶段调整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第二阶段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第三阶段为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改变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志愿填报由原来的一次估分填报志愿,变为:中考结束后,先估分填报志愿;第一、二、三批次估分志愿录取结束后,每批次再安排1—2次征集志愿,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增加招生学校的录取机会和考生家长的选择机会。

  调整学校招生志愿录取名额。第一、二、三批次学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收公费生,按各批次的录取阶段和志愿分项安排录取名额: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第一阶段统招择优生录取名额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5%和50%,定向择优生录取名额均为招生计划的50%;第一阶段调剂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名额纳入征集志愿录取指标,公办学校再安排招生计划的5%,作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第一阶段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80%,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20%。

  根据全市普高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一、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主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本地录取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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